陈嘉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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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奖状见证周总理的指示(陈新杰)

时间:2014-04-10 00:00浏览次数:

1950年嘉庚校主回故里定居后,他认为“私立学校在解放后,应全部撤销,完全由政府接办,才合乎社会主义体制”,决定将集美学校无条件献给政府接办,以“能够移其所有余力,在地方上协助政府建设公共事业和公众福利所未及的方面,以逐我的初志”。当时嘉庚校主即向张鼎丞省长提出此意愿,可政府并没接受,尽管人民政府刚成立经济较困难,但还是拨款支持嘉庚校主将学校继续办下去。1956年嘉庚校主“又致函叶飞省长,再申前请,亦未同意”。让嘉庚校主没想到的是1957年周恩来总理正式公布,凡华侨所办私立学校俱要保存,并鼓励华侨多多设立学校。政府鼓励华侨办学,便从人力、物力全力帮助支持。私(侨)立公助的办学模式就此应运而生,之后也带来了民办公助的学校。1950年代在集美区除集美学校外,私(侨)立公助的还有嘉庚校主协立的三所学校:陈水城创办的灌口中学,周文煌创办的杏苑小学,孙炳炎接办的乐安学校。

1956年嘉庚校主组建集美学校委员会,集美学村各中等学校经费继续由政府(省、部各主管部门)资助,只是学校发展给付比例增大(校委会会计处资金收支情况资料可证明从1956年至1961年每年都有嘉庚校主的拨款),学村各校的校长都是学校委员会委员,嘉庚校主也没放弃对各校的领导。1960年4月10日他带着病体以单眼顽强地完成了《集美学校从1951年至1959年概况》的撰写(还送交周总理)。而至他生前最后一次(1960年10月11日)离开(治病)集美前还亲自与各校长谈学校工作,为集美学校作决策。

1957年周总理支持华侨办学的指示是针对嘉庚校主关于私立改公办而作的,“私立”的存在可吸收更多侨汇回国,意义重大。1958年私立集美水产航海学校一分为二,新校名仍是“私立集美航海学校”“私立集美水产学校”。

嘉庚校主逝世一个月后,照周总理的指示,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于9月17、18两日,召开处理嘉庚遗业的会议。自此集美各中等学校由各自政府主管部门全面负责,集美学校委员会仍负责管理集美小学、集美幼儿园以及医院、科学馆、图书馆、体育馆、景区等学村公用单位,集美小学也仍称“私立集美小学”,“私立”一直没去掉(至1966年),集美小学当年颁发的奖状上的公章印即可见证。

政府出资支持“私立”存在是周总理的意思,是政府当年实施的政策,现今以“政府全额支付经费”来强调1956年之后集美学校是“政府全面负责”是“公办”,既不符合事实也是欠妥。因为,当年周总理的英明决策,现今人来斤斤计较,似有对周总理,对嘉庚校主不敬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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