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图书馆读者办证须知
时间:2023-05-30 00:00浏览次数:
一、办理新证
(一)个人借阅证
凡需到集美图书馆借阅文献资源的个人,均可向集美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1.借阅证类型
1.1押金借阅证分为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六种等次,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文献。
1.2免押金借阅证分为“白鹭分”借阅证和数字资源阅览证,其中“白鹭分”借阅证可借阅40册纸质文献,但不能借阅Kindle电子书阅读器。数字资源阅览证仅限阅览数字资源。
2.办证方法
2.1 押金借阅证
(1)办理新证
持有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可到服务台办证处开通借阅功能;无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临时借阅证。
(2)增减押金
读者如需增加押金,可携带借阅证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读者如需减少押金,还清所借阅的文献并结清借阅逾期滞还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款项后,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借阅证及押金收据,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我馆受理后,减少的押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退回收款人的银行账户,收款人应与持证人一致,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以由代办人收款。
2.2免押金借阅证
(1)“白鹭分”借阅证。“白鹭分”达600分及以上的市民,经授权后,可持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到服务台办证处开通。已办理押金借阅证的读者,须先办理退证,才可办理白鹭分借阅证。
(2)数字资源阅览证。持有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可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无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读者可用数字资源证账号和密码从集美图书馆网站(www.jmlib.cn)的统一认证平台登录使用数字资源。
(二)集体借阅证
1.凡需到集美图书馆借阅文献的单位,均可向集美图书馆申请办理集体借阅证,经我馆审批后方可办理。
2.申请办理集体借阅证,须持单位的委托书(须写明经办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二、退证
办理退证,须先还清借阅的文献,并结清借阅逾期滞还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款项。
(一) 个人借阅证
1.须持本人借阅证、押金收据和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押金收据丢失的读者,须凭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证。
2.委托他人退证的,须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借阅证、押金收据等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3.我馆受理后,退证押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退回收款人的银行账户,收款人应与持证人一致,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以由代办人收款。
(二)集体借阅证
须持单位的委托书(需要写明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集体借阅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三、挂失、补证
遗失借阅证应及时挂失,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领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一)挂失方式
1.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挂失。
2.通过拨打电话(0592-6068312)办理挂失。
(二)补证方式
1.用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证的读者补换证,须持新补办的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2.临时借阅证补证,须携带有效证件及押金收据补办新证;如补证时持有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可先办理退证,再用本人的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办证。
(三)集体借阅证的挂失、补证,须持单位的委托书(需写明经办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四)读者借阅证挂失后重新找回原证且尚未补办新证,可办理借阅证恢复;已补办新证的,旧证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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